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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注意]库车立新法—保护文物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库车立新法—保护文物
        今年,到库车观光的游客,脚步将受到当地法律的限制,他们在参观国宝级文物时,不能再肆意攀爬当地的文物遗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天山脚下的库车县,是古丝绸之路的重镇,世界四大文明的交汇之地,有6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0处,2007年度获“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”荣誉称号。今年,库车开始大规模立法,保护境内的文物遗址。目前,库车县已经制定出了苏巴什佛寺等四部文物保护法规,并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审核,开始实施。

         这些法律对肆意涂鸦、攀爬、刻画文物遗址的行为进行了约束,并规定禁止在文物遗址附近取土、爆破等。

         据库车县文物局局长付明方介绍,今年,库车县境内所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法规都将出台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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